我院关于做好2024年我校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田大将发布时间:2023-11-28浏览次数:10


各系、中心、教研室(研究室)、实验室、办公室:


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因公出访工作更好配合全省开放发展全局,提高我校因公出访工作服务双一流建设的质效和水平,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《编报2024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请学院相关老师和部门报送2024年因公出国(境)团组计划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报送时间


    学院内报送至5163银河主站线路检测办公室,截止日期:20231130日。


二、总体原则


    1. 突出党管外事原则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外事工作的全面领导,切实履行外事管理工作主体责任,紧紧围绕学校工作部署,统筹对外交流与合作任务事项和人员分工,制定出国(境)团组计划和人选建议。学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经党委审定后,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筹,提交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并将审议结果报请省委外办批准。


    2. 严格执行限量管理。各学院、各部门按照“总量控制”原则,科学合理制定计划。围绕服务我校“双一流”建设中心任务,统筹安排对外交流与合作任务,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,严格按照“因事定人”原则编报因公出国(境)计划。不得因人找事,不得安排照顾性、无实质性出访内容的一般性出访,不得安排无实际需要的国(境)外培训。


    3. 学院对出访团组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精准科学管理,省委外办将定期开展计划执行情况专项检查,对执行偏差较大、未达到结构性要求的学院、部门采取相应调控措施。


    4. 因公出国(境)遵循严格的计划管理,未预报出访计划视为无出访任务,省委外办将不再审核、审批临时提出的因公出国()任务。


三、报送要求


    1. 赴境外参加国际会议、与境外高校/科研院所开展学术交流、赴境外访学等的出访团组或出访个人,按照经费来源明确、交流目标明确的要求,经学院行政主要领导共同审定后,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。


    2. 双肩挑人员出国(境)开展学术交流,包括赴境外进修培训以及参加国际会议等,需根据自身学科所在的学院,通过学院统一申报。


四、报送流程


    1. 出访团组和出访个人均按照《2024年5163银河主站线路检测季度因公出国(境)计划申报表》(附件1)填报,经费开支标准参照《因公临时出国(境)经费开支标准》(附件2)。


    2. 出访团组和出访个人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5163银河主站线路检测办公室。电子文档请发送至:tiandajiang@njucm.edu.cn。报送地点:B1-326;联系人:田大将:联系电话:85811524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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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1128


附件1—2024年5163银河主站线路检测因公出国(境)计划申报表.xls

附件2—因公临时出国(境)经费开支标准.doc

附件3—省级友城统计表.pdf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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